发布日期:2025-01-17 15:05:17
1.什么是职称?
答: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什么样的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职称评审。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我省职称评审。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额外提交哪些资料?
答: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上述两种情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
4.申报人同一年度可以向几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答:职称评审活动一般情况下每年举行一次,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5.申报人的哪些违规行为会记入诚信档案库?
答:申报人存在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的;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的;存在说请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6.申报人通过职称评审后,申报材料如何处理?
答: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将其评审申报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7.评职称对继续教育学时有哪些要求?
答:填报继续教育学时需填写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2023年之前需提供每年72学时的证明,2023年之后(含2023年)需提供每年90学时(专业课学时不少于60学时)的证明。继续教育学习形式请参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相关内容。
8.业绩成果里面所指的项目和重点工程是什么意思?
答:项目(或课题)是指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任务等。重点工程是指列入当地发展计划的工程,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工程为国家重点工程,列入省级计划的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
9.怎样才算主持或独立承担一个项目(或课题)?
答:主持或独立承担指经某一级别部门书面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一般在科学研究立项或者技术开发任务书中有体现,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10.年度考核表有什么要求?
答:年度考核表需提供近5年的信息,年度考核表中的单位名称以及公章应与工作经历、社保缴纳单位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