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清风廉韵”话清廉活动的通知
2022-06-24 00:00:00
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厅机关纪委转发《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清风廉韵”话清廉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心纪检将于近期组织举办“清风廉韵”话清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厅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培育积极健康的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以廉洁单位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注重加强正面引导,用好《江苏历代贤吏为官之道》《清风传家》等辅导读本,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赓续红色基因,弘扬光荣传统,带头修身正己,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强化警示震慑,用好《省级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重自省、守牢底线。6月份中心组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
(二)开展谈话研讨。各支部书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上好廉政党课,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开展上半年廉政谈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开展约谈工作,中心党总支书记与党总支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别约谈;支部书记与支委分别约谈;中心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中层干部分别约谈;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所有党员分别约谈。利用“三会一课”、经典诵读等方式,以“清风廉韵”为主题开展读后感、心得体会大家谈,身边的正风反腐新故事、家风好故事大家讲。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廉政信息、展示党员干部学习交流成果。6月下旬,开展“学廉思廉·诵读家书”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研讨交流,分享学习体会,深化学习效果,推动家风建设、政风建设持续向好。
(三)推选廉洁作品。开展“清风廉韵”主题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让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严以修身、固本培元、砥砺品格,营造和弘扬崇廉尚洁、拒腐防变的良好风尚。“清风廉韵”主题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每个支部至少推荐一幅作品,优秀作品参加省厅廉洁文化展览。
三、相关要求
(一)有序推进活动开展。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相关活动。要注重统筹安排,将本次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扎实有序推进。
(二)细化安排活动内容。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支部业务工作特点,细化相关活动具体内容,也可在“清风廉韵”主题下创新开展相关活动,通过活动厚植廉洁文化,强化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支部于7月10日前将本支部上半年廉政谈话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记录、“清风廉韵”主题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和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办公室尤苗苗。
中共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总支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