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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关爱帮扶”慰问办法

2020-10-16 00:00:00

为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困难和疾苦,做好宣教中心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死亡等慰问工作,依据省局《江苏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机关干部职工“关爱帮扶”慰问办法》的精神,结合宣教中心实际情况,经宣教中心工会决定,宣教中心党总支批准,制定本办法:

1、宣教中心干部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详见附件一),分别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宣教中心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住院,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2、宣教中心干部职工因较大疾病住院,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3、宣教中心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4、宣教中心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因较大疾病住院,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5、慰问经费,需当事人所在科室根据确诊详细情况,依据患病等级等填写《职工慰问金审批表》(详见附件二),经中心工会复核,经工会主席审签,财务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本办法所指重大疾病:是指经省公费医疗(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确诊患《省直机关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帮扶办法》附则所列三十二类重大疾病中之一,符合附则规定的具体定义,并经连续住院治疗7天及以上; 较大疾病住院是指患病由起急性、工伤或比较严重,经过较大手术或较复杂诊疗需连续住院3天及以上,(不包括一般性疾病的住院、检查、治疗等情况)。

7、本办法所列干部职工是指宣教中心在现职工作岗位的干部和职工,且加入中心工会并按时交纳会费的。

8、本文件所指直系亲属包括机关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与子女。

9、本办法具体解释由宣教中心工会负责。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重大疾病附则说明》

附件2:《职工慰问金审批表》

  

 

江苏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

本《办法》规定的三十二类重大疾病(手术、伤残)及必须符合的具体定义:

1、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帮扶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冠状动脉病变需手术或介入治疗: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6、脑肿瘤:指脑的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手术;(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3)实际实施了r刀等治疗。

7、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 网织红细胞<1%;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9、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以及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主动脉的介入治疗,包括支架置入术)。

10、严重的多发性硬化: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需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并有CT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已经持续180天以上。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同时包含下列内容:(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2)神经系统散在的多部位病变;(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11、白血病:指造血组织中的白细胞及幼稚细胞呈肿瘤增殖,白细胞的量和质发生变化,系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1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13、急性脑卒中: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临床上表现为一过性或永久性脑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须满足下列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如偏瘫、偏盲、偏身感觉障碍等;(2)头颅CT或MRI明确为急性病灶。

14、脑动脉狭窄:指经相关检查确定主动脉弓以上血管狭窄≥50%,且需要手术治疗或行血管成形及支架呈入术者。

15、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或一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1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帮扶范围。

17、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障碍;(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障碍;(3)自主生活能力基本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4)癫痫发作;(5)精神障碍。

18、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帮扶范围内。

19、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20、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5度。

21、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障碍。肢体机能永久完全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至少一大关节仍然不能随意识活动。

22、阿尔茨海默病: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需经神经科专科医生提出诊断)。

23、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功能障碍;(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功能障碍;(3)自主生活能力功能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4、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需要持续抗帕金森药物治疗一年以上;(2)自主生活能力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5、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7、运动神经元病: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障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8、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基本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帮扶范围内。

29、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满足下述至少1个条件:(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30、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31、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该类疾病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临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个:① 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② 光敏感;③ 口鼻腔黏膜溃疡;④ 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⑤ 胸膜炎或心包炎;⑥ 神经系统损伤(癫痫或精神症状);⑦ 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4000/μl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或溶血性贫血)。(2)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个:① 抗dsDNA抗体阳性;② 抗Sm抗体阳性;③ 抗核抗体阳性;④ 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⑤ C3低于正常值。(3)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32、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180天。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造成的心肌病变不在帮扶范围内。

 

        

 

 

附件2

职工慰问金审批表

宣教中心:

慰问

对象


性别


年龄


慰问

事由


科室

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盖章)                  

              

 

中心工会

意见

           

 

工会(盖章)        工会主席:   (签字)   

 

                

 

财务

审核

意见

       (盖章)     

 

   

 

中心领导

审批

意见

 

 

 

                      

签字:                             

 









注:慰问事由需慰问对象所在科室根据本办法及其附件规定,真实说明住院名称、时间、确诊病理、患病等级和医药费用等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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